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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电价又涨了

yan99_88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2-09-02 08:35:04 编号:72176
阶梯电价的实施本来是为了抑制过度消费,避免乱费,保证居民的正常用电不受影响。但是,阶梯电价的实施后,厚街僚夏的出租房房东却都涨价了,电费从1块涨到1块2.他们的理由是:一栋出租房只装一个总表,供电局只按这个总表来收费。一栋出租房有20,30多户,每月总表都会超过600度电,所以他们交给供电局的电费涨了。这样对打工租房的显然不合理。请问,对于出租房,供电局是按总表来收费吗?对于维护打工一族的权益,供电局有没什么措施?
问政部门: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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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收到投诉后,我局迅速将投诉单转至相关部门要求迅速处理。经核实,投诉客户所在是位于厚街寮厦村村前路12巷44号是一栋自建多层住宅结构出租房,(客户编号:6682089662)用电分类属住宅用电,于2012年8月份已办理合表用电业务,电价按0.647元/千瓦时(度)收费。经与租客户联系了解,租住客户反映电费是按原1元/千瓦时(度)涨到1.2元/千瓦时(度)收取,但其属二手房东个人行为。


	电价政策及标准由物价行政部门制定,供电局是具体的执行部门,按公安门牌及物业权属分别为相关客户办理用电并严格按照物价局电价文件的要求对客户抄表、收费到户。供电部门对直接抄表到户的出租屋用户,按物价部门规定的电价标准执行,但出租屋房东(出租人)在计量表(总表)后自行安装计量电表的二级分表,其向租户收取的收费标准如何制定,并没有明确规定,主要由租赁双方作为租赁条件进行约定。


	为规范我市出租屋电费收费行为,市物价局已就出租屋电价问题请示省物价局,目前正等待省物价局回复。如省物价局近期有正式回复,市物价局将严格按省物价局规定进行管理;如省物价局近期不作回复,市物价局将提请市政府尽快出台相关措施规范出租屋电费收费行为。


	建议租客与二手房东协商解决。如租客发现包租人再乱收电费,将报物价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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