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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契税如何计算?

0769.sun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13-01-17 19:02:0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78106
处理用时:7天6小时33分
去年12月,我在万江北大资源御湾买了到一套87.5平方米的商品房,总价是626885元,这是我首次购房,当时我缴交了18806元的契税,即契税税率为3%,请问这个税率是如何规定的?现在我在网上看到国家规定首套房在90平方米以下,契税税率1%;90至144平方,契税税率1.5%;144平方以上,3%。如果不是首次购买,那么就是3%。为什么北大资源要我缴交3%的契税?请帮忙解答,谢谢!
问政部门: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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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阳光热线网络问政平台:
	
	
		编号78106来信收悉,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来信人取得联系,并详细解释有关税收政策,现就相关问题简要回复如下:
	
	
		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东财函〔2010〕1341号),2010年10月1日起,凡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普通住房的标准:(1)单层建筑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含)或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2)容积率在1.0以上(含),容积率=整栋总建筑面积/土地面积;(3)2012 年9 月1 日起(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日期为准),住房交易单价符合东建〔2012〕4 号文规定的标准,单价=转让价格/单层建筑面积。其中,万江实际成交价格低于6000 元/平方米(含本数); 本标准从2012 年9 月1 日起(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日期为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执行,有效期为一年。我们了解到来信人于2012年12月所购买的房产成交价格高于6000元/平方米,应按3%征收契税,
	
	
		如仍有疑问,欢迎致电东莞纳税服务热线12366-2咨询。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2013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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