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通花园房产证问题
莞城: 本人2006年积极配合旧城改造工程,原拥有房屋契约的自建房位于城区环城(即现在青少年文化宫),赔偿于现在位于堑头砂炮街的利通花园,利通花园2010年6月30日竣工完毕,距今两年多了,为什么该小区的所有住户均没有房产证呢?据市房管所方面的了解:“根据房屋登记办法中规定,对申请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应当自房管所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核发房地产权证。对申请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应当自房管所受理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核发房地产权证。”由此可见,由于原拆迁旧房属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现赔偿的利通花园理应与原住房使用权性质一致,即属国有土地房屋使用权,而非集体,利通花园的房产证问题根本不可能办理历时2年有多,请莞城为此给予详细说明,并尽快落实为利通住宅办理房产证等相关手续。盼复。 二0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我区有关部门已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正在跟进处理房产证办证手续,已向来信人解释清楚,来信人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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