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收貨款報告逾期
您好,我公司于2012年12月4日,2013年1月11日,2013年2月5日分別收到三筆預收貨款,金額為USD19352.18,USD13464.61,USD2948.50 當時報告日為2013年4月30日.實際出口日期還不確定,在4月底因人員疏忽忘記做延期報告,如果我們想延期至5月31日請問要怎樣處理?如果去外管局做調整,又需要哪些資料? 以上感謝~
《阳光热线》栏目组: 编号为83014号的来件收悉,现将咨询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规定,对于已报告贸易信贷业务信息,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款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企业可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端进行数据修改或删除操作;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款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后(不含),企业可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对截止上月末贸易信贷未到期部分信息进行数据调整操作,或携情况说明及外汇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外汇局现场进行报告数据的修改或删除。 来信提到该公司有三笔预收货款原报告的预计出口日期为2013年4月30日,实际出口日期尚不确定,企业若打算延期至5月31日,可携带书面情况说明、出口合同或协议(或订单)原件、《预收货款、预付货款报告修改或删除申请表》一式两份(东莞外汇局网上下载)到外汇局现场办理已报告数据的修改或删除。 另外,为便于公众了解和办理各项贸易收支业务,东莞外汇局专门编制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操作指引(企业版)》,对企业常见业务和疑难问题进行了详细介绍。企业可登录东莞外汇局网页(htpp://safe.dg.gov.cn),依次点击“经常项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找到“企业办事指南”,下载后即可查看。仍有疑问的,为减少在线提问的等待时间,欢迎直接拨打外汇局咨询电话,谢谢支持! 国家外汇管理局东莞市中心支局 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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