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副本找不到,马上要换证怎么办?
烟草副本找不到,马上要换证怎么办?
尊敬的孙雪峰先生: 您好,现对您所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业延续等四种情况申请与办理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粤烟专〔2012〕44号)的相关规定,“持证人在有效期限内遗失许可证的(遗失正本或副本或正副本同时遗失的),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应向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并提交相应的申办材料。此种情形补办许可证的,属重新申领许可证,应按照新办程序进行办理(原许可证号作废)。”根据上述规定,您丢失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副本后的补办,属重新申领许可证,应按照先注销原许可证、后新办的程序办理。您可到您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分局申请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审批表》(当场填写); (2)遗失证明(即在市一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刊登的遗失作废声明,如《东莞日报》); (3)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复印件; (4)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的复印件。 分局依法受理后,会进行调查核实,如情况属实,将会向您依法核发新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东莞市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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