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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证变更地址

百货店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3-06-15 10:52:36 状态: 已回复 编号:85138
处理用时:10天22小时34分
尊敬的烟草局领导:
    我店需从虎门金洲搬迁至虎门卢屋,请问原烟草证可以办理变更地址吗?行的话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在搬迁时间段原证要不要办理报停。欲知详情,谢谢!
问政部门:烟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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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现对您所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持证人因主体、企业类型或经营地址发生改变的,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因您拟迁移店面,所以属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请您带同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到东莞市烟草专卖局第二分局提出歇业申请,在办理歇业申请期间,我局将对您进行停货处理,直至注销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您在提出歇业申请时,可同时为新店提出新办申请,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申请新办零售类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 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申请表; 
	
	
		2、 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 
	
	
		3、 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 
	
	
		4、 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建议您先办理好新的工商营业执照后,再提交上述材料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如有相关烟草专卖许可证办理相关问题,可致电第二分局咨询电话0769-85242296。 
	
	
		东莞市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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