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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岭山供电分局领导的霸王敛财

陆地人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3-07-03 18:14:18 状态: 已回复 编号:86146
处理用时:4天8小时20分
7月1日上午我家电表(商业表号:7900680586 住宅表号:7900680587)的表前线冒烟出火花(超负荷了),于是下午我拔打供电局的95598报障,工作人员带着施工队用光一般的速度赶到我家楼下,以灵敏的视觉判断该表的表前线属于商业用户电表的表前线,由于当时只有我妈一个老人在家,工作人员就说这是商业用户的表前线需要用户自费,就报价人工费+材料费共1000元,我妈觉得既然是这样就修吧,免得以后故障停电,于是就同意修了,同时也致电给我跟我说了刚才相关内容;我接过电话后觉得事情不单单是供电局工作人员所说的这样,就再致电95598跟客服人员反映相关情况后大岭山供电分局方还是照收不误,于是我再次致电95598客服人员但他们之间上演了踢皮球运动!我与供电局工作人员多次沟通换来还是明确信息,用户要自费,领导要敛财!相关内容与疑问:1、供电局规定住宅用户的表前线是供电局负责,表后线由住宅用户负责;商业用户电表无论是表前线还是表后线都是由商业用户负责;但我家有问题的表前线既属于商业用户的表前线也是属于住宅用户的表前线,这究竟由哪方来负责?到目前为止供电分局的领导明确指出是用户负责,真系够霸王!够专政!2、供电规定住宅用户电表的表前线与商业用户电表的表前线必须分开,但为什么我家的会共用表前线,是供电局领导工作不到位还是偷工减料且想以后多出问题来霸王专政霸王敛财?供电局明确了这是历史问题,历史问题由用户承担,领导正高兴地在有选择性地接授历史问题。3、工作人员根据什么常识来判断该表由用户自费,究竟是供电局培训不到位还是他们也是被逼的?因为这两天大岭山供电分局的工作人员也为此事跟进过,但结果还是够专政的,我想应该我们是弱者吧!真的希望供电局或市局领导会有错就改,言行要一致,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自然就无问题了!
问政部门: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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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经调查,用户陆先生所反映的两个电表客户编号为7900680586和7900680587档案立户日期为2001年11月15日,分别为商业和住宅性质用电,是同一人报装。当时商业电表与住宅电表的表前线由同一组线在公共线路接入,两个电表并列一起,其安装材料费用是客户负责。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七条:“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归属确定。公用低压线路供电的,以供电接户线用户端最后支持物为分界点,支持物属供电企业。”根据规定,分界点为公用线路与用户线的接线点,分界点电源侧电力设施资产属供电企业,由供电企业维护;分界点负荷侧(除计量装置外)线路资产属用户,由用户维护。在2011年10月开始,所有低压住宅性质的用户在电表前的线路不论新装、增容或维护都由供电局负责。


	来信反映在2013年7月1日用户表前线路发生故障,由于客户的住宅电表和商业电表由同一组线在公共线路接入,因此需要将住宅用电与商业用电线路分开各自独立。按资产维护原则,住宅电表已完成维护,费用由我局负责;但商业电表由分界点至电表之间线路的材料安装费用需要由客户负责。客户可自行选择东莞市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施工资质单位进行施工。至于用户陆先生反映的人工材料收费,是施工单位对本次线路的材料安装费用,由施工单位收取,如对费用有疑问,请自行与施工单位协商。


	我局工作人员与陆先生取得联系,并与陆先生进行沟通和解释,但陆先生对我们的解释并不认同,最后希望陆生能够谅解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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