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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聘员第四类升第三类

aa88129190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3-11-27 22:33:48 状态: 已回复 编号:94022
处理用时:19天23小时23分
为什么要卡我们公安聘员类别升级,这么多限制为什么 东府《公安聘员薪酬条例》详细说明,是不是想不到这么多人有申请三类资格了,现在就限制。《公安聘员薪酬条例》还算不算数。连个政府文件都执行不了,3600个聘员做死一世就2000多一月了,再不要指望了,市编办太坑人了,简直天下第一坑。
问政部门:市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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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回得如下:


	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试行办法》(东府〔2010〕40号),市编办负责用人单位聘员员额的核定,并按照解决单位缺编和实际工作需要的原则,审核用人单位招聘普通聘员的数量。普通聘员指标的类别、数量是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实际需要和所设工作岗位工作性质核定,而不是根据已聘用人员学历及职称情况进而确定。也即:对机关事业单位普通聘员的管理,是实行评聘分开,用人单位根据市编委核定普通聘员的数量和类别去招聘人员,所需岗位不是根据已招录人员的职称、学历来相应调整。根据上述原则,我办在审核各机关事业单位的普通聘员使用计划时,在确定全市普通聘员总量的基础上,首先是根据单位的人员编制和工作任务情况去核定数量,然后再根据用人单位的聘员岗位需要去核定其使用类别,并不是由于用人单位已聘人员具备了相应的职称和学历,就因人设岗,核定相应的类别。我市事业单位的事业干部、工人的聘用管理也遵循岗位设置,按岗聘用的模式。


	因此,在职聘员评上较高职称后,需要单位有对应的类别指标,且经单位聘用后才能获得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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