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血与泪的控诉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3-12-02 14:39:44 编号:94261
市机编办领导:您好!我本与您毫无关联,就因11月26日您办一句“公安局不需要社工岗位”,取消了我今年中级社工证更改类别的资格。听此恶耗,我顿感生活无望,难以接受,我满腔的不解与愤怒难以舒缓,不在黑暗中爆发,就在黑暗中死亡。一、您办说“公安局不需要社工岗位”,您有做过调研吗?您有深入考察这个岗位吗?如果您都没有做这些动作,那麻烦您看看《东莞市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方案(试行)》这个文件规定,这个文件规定说了是可以在公安设置社工岗位的。二、据今年11月26日最新消息传出:公安聘员从第五类改第四类,认可职称范围广,其中就含初级社工职称;而从第四类改第三类,中级社工职称就不可以。是这样吗?为什么呢?同时公安聘员为什么初级社工职称承认,中级社工职称不承认?这不是自相矛盾吗?难道就真的如同传言所说的要卡死我升第三类吗?如果真有名额限制,那为什么不早2010年末出台的《东莞市普通聘员管理办法》说清楚呢?既然这么多漏洞,为什么后来不出个补充说明呢?翻开文件,就在今年2013年1月28日您办批准了2012年度类别更改,其中就有我公安局的中级社工类别更改成功,如今,时隔10个月,您办就一句“公安局不需要社工岗位”,让我的“第三类梦”落空,让我陷入无形的困境当中。首先,您办如果不再承认中级社工证,为何过去两年都承认;其次,如果今年不承认,为何不提前一年半载下达文件说明情况。这是制度缺失还是工作错误,亦或是个人特权思想?但是这种种行为都不应该由像我这个人民群众来为你们买单!我的心无比的悲凉,你们这样做对我公平吗?我不是去偷去抢,只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学习,相信“知识能改变命运”,考取过去两年都承认的中级社工证,来改变自己的命运。这都有错吗?三、我这个中级社工证考得不容易。自从2010年出台《东莞市普通聘员管理办法》,我就一直在观望,结合自己岗位、自己能力考一个中级职称。2013年1月28日获批的中级社工证,让我看到了希望。我渴望通过自身努力改变自身状况。考证路途孤身一人,异常艰辛。中级社工证书,在全国的通过率只有7.8%-10%,能否在一次考试中三门通过,我心里真的没有底,况且我还有个1岁多幼儿要自己带。看书复习时间从哪里来?中午午休、晚上哄小孩睡了后的午夜是我的学习时间。3月份报名,6月份考试,8月份出成绩, 中级社工证的三门考试我一次性通过。这时,我真的感觉到幸福来敲门。四、这次类别更改对我
问政部门:市编办
分享

官方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回得如下:


	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试行办法》(东府〔2010〕40号),市编办负责用人单位聘员员额的核定,并按照解决单位缺编和实际工作需要的原则,审核用人单位招聘普通聘员的数量。普通聘员指标的类别、数量是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实际需要和所设工作岗位工作性质核定,而不是根据已聘用人员学历及职称情况进而确定。也即:对机关事业单位普通聘员的管理,是实行评聘分开,用人单位根据市编委核定普通聘员的数量和类别去招聘人员,所需岗位不是根据已招录人员的职称、学历来相应调整。根据上述原则,我办在审核各机关事业单位的普通聘员使用计划时,在确定全市普通聘员总量的基础上,首先是根据单位的人员编制和工作任务情况去核定数量,然后再根据用人单位的聘员岗位需要去核定其使用类别,并不是由于用人单位已聘人员具备了相应的职称和学历,就因人设岗,核定相应的类别。我市事业单位的事业干部、工人的聘用管理也遵循岗位设置,按岗聘用的模式。


	因此,在职聘员评上较高职称后,需要单位有对应的类别指标,且经单位聘用后才能获得晋升。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 知东莞App
  •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 东莞阳光网微博
  •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 莞视频微博
  • 民生视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