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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旧小区供电产权移交的手续

sunnyme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4-08-07 16:53:0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108530
处理用时:14天23小时9分
供电局负责人员:
  你们好!
  我是南城区莞太路宏明花园的业主代表。我商住小区始建于1993年,现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为让小区居民享有可靠、稳定的电力供应,根据相关政策及《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要求,我小区预移交电力设施产权给电力部门,不知相关程序如何,请详细回复说明,并尽快办理交接手续。多谢!
问政部门: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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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办理资产手续如下:


	首先,资产移交需由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开发商等提交《客户资产无偿移交申请书》、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物业权属证明材料等,对于存量小区,申请人应就公用配电房使用权以及供配电设施产权的移交通过业主委员会取得小区业主的授权;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应按政府物业管理相关规定程序,附相关征求业主意见同意无偿移交授权证明资料。


	其次,待移交的公用供配电设施需符合接管的技术和安全标准,经初步了解,宏远花园的供配电设施存在如下问题:


	1.变压器容量不足,需增容;


	2.高低压配电线路、设备残旧,不符合接管的技术和安全标准,需整改。


	3.电表部分未抄表到户,需改造。


	客户需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完成整改并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资产移交手续。


	最后,很感谢该客户对我局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如对用电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拨打24小时供电服务热线95598,我们将热情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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