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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多1/2个电表吗?

三等人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14-08-22 17:28:48 状态: 已回复 编号:109297
处理用时:9天21小时15分
供电局的领导,你们好:
    我现在住的房子有4层,一层是作店铺使用,用的是普通工业用电,2~4层是作住宅使用,用的是居民用电。我一家,婆婆一家,小叔一家各住一层,但根据计费规定收取电费,照这种情况肯定很容易大大地超过的,大部分电费都要按9毛多收取的,所以,想咨询一下,可否多申请1个/2个电表,每层报装一个,这样我家就不用“买贵米吃”了。
问政部门: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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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居民阶梯电价执行范围为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城乡居民用户。按照电价执行标准可为分为:一户一表、合表、峰谷电价。


	判断条件: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是指供电企业实行抄表到户的居民用电客户。原则上,一户一表居民用户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上述的“房产证明”主要包括:房产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等有出具房产证明权限的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房产证明文书。


	电价执行标准:居民阶梯电价将居民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电量分档划分为夏季标准(5至10月)与非夏季标准(11至4月)。夏季标准: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度,其电价是0.61元/度;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1-600度,电价是0.66元/度;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600度以上的,电价是0.91元/度。非夏季标准: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00度,电价0.61元/度;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01-400度,电价0.66元/度;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400度以上的,电价是0.91元/度。


	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等),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其电价水平统一提高0.037元/千瓦时。即0.647元/度。


	对于城乡居民自建多、高层住宅的居民用户,可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由供电企业核实认定后,按照合表居民用户电价政策计收电费,认定标准为:城乡居民自建多、高层房屋应具备单元式住宅结构,且每个单元具有永久性隔断墙面。


	 注:单元式住宅结构是指在多层、高层楼房中的一种住宅建筑形式。通常每层楼面只有一个楼梯,住户由楼梯平台直接进入分户门。(参考《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


	居民用户在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同时,可自主选择是否执行峰谷电价政策。居民峰谷电价政策的平段电价为各地现行居民电价(0.61元/度),峰平谷时段及电价为:


	高峰时段(14:00—17:00;19:00—22:00);0.9875元/度


	平时段(8:00—14:00;17:00—19:00;22:00—24:00)0.61元/度


	低谷时段(0:00—8:00)。0.31元/度


	办理文峰谷电价、合表电价所需资料:客户产权证明、产权人身份证、用电客户编号(非业主本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办理渠道:实体营业厅、微信、网上营业厅、95598服务热线任一服务渠道均可办理。


	温馨提示:选择执行峰谷电价的居民用户,其峰谷分时计量表计由电网企业免费安装,用户选择实施后的一年内不得变更。如客户符合合表办理条件亦可以提出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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