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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计划在寮步镇横坑区买房,想请问下,家庭唯一住房 房契税优惠政策?

kh6855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4-08-27 12:24:06 状态: 已回复 编号:109574
处理用时:14天17小时45分
我计划在寮步镇横坑区买房,想请问下,家庭唯一住房 房契税优惠政策的东莞寮步镇区的具体内容和细则,我买的房子面积在98平,均价在8300左右,请问可以享受到那1.5%契税优惠吗,还有办理有手续和文件有哪些?
问政部门: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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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阳光热线网络问政平台: 

	编号109574来信收悉,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来信人取得联系,并详细解释有关税收政策,现就相关问题简要回复如下:


	我市根据省建设厅《关于确定我省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粤建房字[2005]58号),重新规定了我市的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住宅小区(含所有住宅)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的;


	2.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


	3.2014年9月1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止(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住房交易单价符合东建房〔2014〕50号文规定的标准,单价=转让价格/单套建筑面积。具体标准如下:


	根据各镇街(园区)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情况,按照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计算,我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实际成交价格按镇街(园区)划分为三类标准:


	一类标准:长安、虎门、南城、松山湖、莞城、东城、凤岗、厚街、寮步、塘厦、万江、樟木头、黄江,实际成交价格低于10115元/平方米(含本数);


	二类标准:石龙、沙田、常平、石排、大朗、大岭山、谢岗、道滘、石碣、高埗、清溪、麻涌、茶山、东坑,实际成交价格低于7753元/平方米(含本数);


	三类标准:中堂、企石、望牛墩、横沥、洪梅、桥头,实际成交价格低于6386元/平方米(含本数)。


	我市户籍的房屋购买人须向市房管局申请开具住房登记情况查询结果凭证(名称为:《东莞市纳税人家庭唯一住房证明》),对广东省范围内跨县(市、区)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应先到其户口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开具住房登记情况查询结果,再到购房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开具住房登记情况查询结果凭证。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规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根据《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10〕88号)规定,对个人购买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无论是属于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一律按《广东省契税实施办法》中确定的3%税率征收契税。


	纳税人符合享受购买家庭唯一普通住房的税收优惠条件的,可以在纳税申报前,提供合同原件、业主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住房登记情况查询结果等资料,到寮步地税分局办理契税减免手续,经分局审核后,可以凭契税减免税审核的结果,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自申报之日起20日内缴纳税款。来信人可以选择自行去税务机关办理契税缴纳。


	如仍有疑问,欢迎致电东莞纳税服务热线12366-2咨询。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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