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人寿保险拒履行保险赔付责任及严重拖延结案时效性
我自2011年11月-2014年9月乃是太平电商员工,自2012年6年开始至今公司为我购买了太平人寿医疗类的保险(内保),于2014年5月份做了一个痔疮手术,5月底提交的有关此次医疗的理赔单据及材料,在此期间曾两次致电95589咨询,催促处理,但直到7月25日95589才发短信告知我拒赔,理由是既往症,但没具体原因;直到我再次申诉后,才于8月22日告知我由于病历本上医生写了“患病两年余”,所以拒赔;当即我马上提出异议,因为我是2013年9月份因为便血大约2周,刚好需要陪我太太去(妇幼医院)产检的时候,顺便挂号检查出来的(检查出来前自己还以为是吃了辣椒多上火了呢),当时我担任营业部经理职务,因为工作比较繁忙,且天天加班至晚上20:00-21:00时,还要照顾10月份就需要生产的太太,并未立刻动手术,此事也汇报过我的领导;当时让医生给简单处理过,检查费及药费约150元,也提交了理赔,并且理赔成功; 直到今年5月份安排了时间做手术,因为内保没有合同,手术前特意咨询过相关人员是否可以继续理赔,可以的话我就在东莞人民医院安排手术,不可以的话我会老家(我同时在老家购买了医疗保险,理赔也可以报9成),得到明确回应后才在东莞做了手术;门诊的时候医生问我患病多久了,我思索了一下,我说2013年一年,2014年一年,快2年了;由于整个医疗过程都是我一个人硬撑过来的,即使做麻醉,手术时也只有我一个人,一来在医院比较闷,二来有个病友打呼噜声音又大,都没法好好休息,能出院了我想都没想办好手续立马就走了,当时行动不是很便利,都还是自己驾车回家的;我都没有注意病历本上写了患病2年余,因为之前已经理赔过,而且是没有问题的,就没想这么多了; 直到8月底正式告知是由于病历本上写的“患病两年余”这几个字眼后,于9月1日我再次申诉并说明原因,被告知我需要去医院修改病历才可以得到理赔;于是我专门请假去了两次医院,医生表示由于时间过了太久,病历已经上传到医务网,已经没有办法更改了,医生还表示如果我在1个月内,在没有上传病历之前还是可以改病历的;9月17日我把医生反馈的内容通过邮件反馈给太平人寿,当即收到邮件,回复内容表示再申诉,有消息再反馈给我;于10月10日我再发邮件催促,太平反馈,还是需要去改病历,我再次去麻烦医生,但医生坚持已经上传医务网的病历不能改,也就手工可以给我改,但是
已跟太平人寿反映,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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