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想请问律师以下几个关于法律的问题: 1:公民担任企业的法人代表或股东,他们管理和经营企业时,是否应该履行公民义务? 2:企业欠薪,法人代表和股东有没法责任? 3:当欠薪企业没有资产,但法人代表和股东有私人财产时,能否用他们的私人财产偿还欠薪?我知道跟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是不可以的。但企业欠薪,本身就是违法,作为法人代表和股东,难逃责任,也是违法,〈宪法〉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如果公民担任企业的法人代表或股东,他们在管理和经营企业时应该履行公民义务的,那么他们就违反〈宪法〉第五十三条,所以应该用他们的私人财产偿还欠薪。请司法局的律师提供公正的意见。
您好!企业欠薪的原因多种多样,如果法人代表和股东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不存在过错,是不用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根据法律规定,有限公司的财产与法人代表、股东个人的财产相互独立,不存在用私人财产清偿公司债务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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