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线杆倒塌,电线损坏导致民居家电短路毁坏,谁负责?
8月25日厚街大元村内的老电线杆突然折断,供电的零线断了导致那周边的电压冲升,导致周边住户屋里电路发生短路,好多市民家里电器烧坏。很不幸我们就是其中一户。电脑,充电池,电视,空调,加起来损失不是一般,要维修就要好几千,我们觉得很无辜,又不是自己原因导致,点解要我们自己承担?于是追问当地供电公司,结果他们答复说电线杆倒塌如果是他人造成就追那个人,目前我们公司无法判断是否他人造成,所以不能赔。点解狗供电公司自己以不知是否存在的他人责任为理由就可以推掉所有责任?不能一家独大你说了算吧?有没有第三人责任是你公司事,点解推成我们的事?
收到用户的反映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经核实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8月25日客服座席员接到客户反映后,马上联系抢修班到现场了解情况,抢修工作人员于8月25日10:35分到现场勘察。现场发现厚街大元村四巷15号有一电线杆断裂,电线跌落。该站为大园电站供电。 二、办理情况 1.为保证抢修进度能优质和高效,加快恢复正常供电。工作人员经过多次勘查,相关管理人员也深入故障现场督察,优化施工材料的订购。争取实施优先调配。层层落实,专人负责,积极明确责任到位,抽调精干力量,全力投入抢修工作中,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于8月25日 11:14:53重新更换电线杆,恢复正常供电。 2.经查明电线杆被车撞断,零线断,电压升高,三相电压不平衡导致客户(电表编号为0319006682066022王志标)烧毁电器设备。肇事车主已逃走。 3.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由于第三方责任引起的烧坏电器,属不可抗力的外力破坏,供电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居民家用电器损坏赔偿办法第九条的相关规定:属第三方责任原因引起的,供电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回访情况 因电线杆被车撞断导致客户电器烧坏,给用户带来的不便。我局深表歉意。经沟通后,目前已得到客户的理解和支持。回访该用户时,其对我局的服务衷心地感谢并表示不再追讨责任。我局今后将加强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营造有序用电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履行社会责任,保证优质供电服务,努力实现电网与城建同步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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