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诉长安镇威狐网吧和长安消防大队!
之前有投诉长安镇威狐网吧和长安消防大队!内容如下: "我要投诉长安镇威狐网吧和长安消防大队!位于长安镇锦夏社区摩围路7巷4号一楼,该网吧7月29日才跟 长安镇锦夏村委提交申请新开网吧的材料,8月3日星期一去看的场地!为何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 业前申请消防安全检查里面,8月3日就通过了。难道网吧都不用装修消防就过了吗?都不用审核,验收 ?网吧都还没开工装修啊,长安一年不到过了100多家网吧的消防,难道都是这样过的吗?请上级领导严 查啊!以后出了事故谁负责?" 你们回复说:“你好,经现场核查,该网吧建筑面积为250平方米,所在建筑为一栋六层,依据东莞市公安消防局《便民服务措施十二条》第十条 缩小行政审批范围。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含本数)以下的公众聚集场所无需办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改建(含内部装修)、扩建工程,均无需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及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可直接办理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在办理公众聚集场所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网吧部分已按要求设置相应消防设施,建筑防火、安全疏散等相关情况已符合相关消防安全要求,故可依法取得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我现在要说的是:问题是,都还没开始装修啊,公众聚集场所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就以经出证合格了?至少也应该是装修 好,准备开业了才会去检查出证的吧?全长安的消防你们都是这样过的啊?以后不知道要害死多少人! 这难道不是做假,难道里面不是有见不得人的事?
阳光热线: 您好,经我长安大队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该网吧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依据《便民服务措施十二条》可直接办理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而不需申报消防装修设计与验收,在办理公众聚集场所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我大队于7月24日受理业, 8月3日审批合格,网吧部分已符合相关消防安全要求,故可依法取得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补充说明:甲方在办理公众聚集场所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网吧部分已按要求设置相应消防设施,建筑防火、安全疏散等相关情况已符合相关消防安全要求,故可依法取得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若甲方在办理后再对网吧进行前面粉刷、天花等简单装修,按照相关规定,也可不需申报消防装修设计与验收) 特此回复! 东莞市公安消防局
0参与
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