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抢修
请问,供水抢修是义务抢修还是要收费的?
关于市民咨询供水抢修是否收费问题的回复 阳光热线栏目组: 贵栏目组转来我局关于市民咨询供水抢修是否收费问题(编号:132448)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结算水表前供水设施是由自来水公司敷设,其产权属于自来水公司,故日常管理维护由自来水公司承担;结算水表后供水设施产权属于业主所有,其日常管理维护责任由业主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承担。因此: 1、结算水表前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市政供水设施)因自然损坏需抢修的,由自来水公司负责,且不收取费用;若因其他人为因素造成损坏而抢修的,供水企业在完成抢修后,可向其提出追偿。 2、结算水表后供水设施(含二次供水设施)因自然损坏需抢修的,由产权人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进行维修。如果希望自来水公司协助,属地自来水公司可提供有偿服务;若因其他人为因素造成供水抢修的,产权人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并要求其进行赔偿。 市民若有自来水方面问题,可拨打属地自来水公司服务热线或我局服务热线22830700进行反映,我们将及时跟进处理,为市民解决用水问题。 市水务局 201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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