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岸国际安全灭火器过期5-7没检查过期失效,存在安全隐患
海岸国际安全灭火器过期5-6没检查过期失效,虚假签名,存在安全隐患。 您好: 我是海岸国际的业主(虎门镇太新路41号海岸园庭),现发现小区内配备的手提式干粉式灭火器没有年检合格证。 我小区的手提式干粉式灭火器出厂日期为:2009年6月,(在瓶体上贴着标签)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任何维修合格证。 灭火器的生产厂商: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众联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经查询,获悉国家对灭火器有明确规定:手提式干粉式灭火器无论使用或是没有使用,期满5年,以后每2年要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做水压测试,而且要张贴维修合格证。 业主要求大洋物业对灭火器实行每年都要进行维修检测。但我们小区现在的灭火器没有任何维修合格证。 小区对消防设备每月检测记录不全。1-3年才做一次补签名(被多数业主纠正,但也就补签名)没有实质意义 我想知道, 1.我们小区的灭火器是不是没有按期做检测。 2.谁有责任来管理,监督此事。 希望消防部门领导在百忙之中抽时间实地检查安全隐患此事,毕竟这是关系到人民生命的大事。 《消防法》明确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根据消防规范,按照场所的危险性衡量,消防部门会不定时监督、检查,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则根据《消防法》进行处罚。而平时对灭火器械的检查工作则由小区所属的派出所负责。如发现小区灭火器被盗,物业公司或社区要及时补购添置,并加强防盗工作。 希望大洋物业按照要求尽快更换过期损坏的灭火器。一定按照要求和规定配备灭火器,今后绝不再使用国家明令及过期或淘汰并进行校验、充装和报废的消防产品。
阳光热线: 你好, 经我大队工作人员现场核查,该小区物业在公共通道设置有2009年的ABC干粉灭火器,已过有效期,我大队对物业人员进行了灭火器使用的识别和使用方法的培训,并要求物业对已过有效期的灭火器应进行更换。 特此回复! 东莞市公安消防局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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