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头镇朗厦村龙桥路31号业主私自安装变压器危害居民安全
我是桥头镇龙桥路35号业主,现在我向贵局反应桥头镇龙桥路31号私自安装变压器,变压器安装在紧贴在我家铁皮房上,无视人生安全,对我家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我查阅相关标准按照国家标准GB 50053-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规定,户外油浸式变压器要离任何建筑物5米以上,按照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规定,户外油浸式变压器要离民用建筑6米以上,所以露天变压器离居民房的安全距离是至少6米。国家标准还在最近的2008年说明了户外油浸式变压器与住宅的距离宜保持在10米以上比较恰当,其中要求在居民聚集的小区内,不宜再“架设”高压电设施油浸式变压器,这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与财产安全的需要。31号业主无视国家规定安全距离,我们双方协调无无果,执意强行安装变压器,我恳请贵局介入处理还我们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莫要到出了安全事故而后悔莫及。
客户投诉已收悉,我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开展核查工作,现将办理回访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现场检查,桥头镇龙桥路31号用户属变压器增容业务,暂未验收和通电。该用户报装当时,我供电部门有关人员已向该用户解释清楚,并确认三种安全的安装变压器方式,但用户自行采用自己的方式进行安装,造成与桥头镇龙桥路35号业主产生纠纷。 二、办理情况 在纠纷未得到圆满解决的情况下,即龙桥路31号用户的变压器安装不满足以下两点的情况,我局桥头供电分局对桥头镇龙桥路31号用户不进行验收通电: 1.改变安全的变压器安装方式; 2.现时采用的变压器安装方式必须达到安全距离标准。 三、回访情况 7月15日已向龙桥路35号用户电话回访解释清楚龙桥路31号用户变压器未通电的情况,客户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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