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维护费及改建费用的收取标准

mzp999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16-09-07 10:27:3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147528
处理用时:7天1小时24分
,请问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维护费收取标准是什么?
问政部门:发改局
分享

官方回复

 

	您好!电子函件收悉。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对我们的信任,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二次供水是指单位或个人使用储存、加压等设施,将城市供水或者自建设施供水经储存、加压后再供用户的形式;二次供水设施是指为二次供水而设置的高、中、低位储水池(水箱)、管道、阀门、水泵机组、电控装置及建(构)筑物等设施。由于目前省市尚未出台具体的二次供水价格管理政策。二次供水的建设、改造以及维护维修费用,暂由产权人与委托方协商确定。


	二、为规范商住小区二次加压费用的收取行为,我市对商住小区有二次加压设施进行供水管理的,可根据《转发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东价〔2001〕66号)等规定,在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当地镇街的供水到户价格基础上,加收不超过15%的二次供水费用。二次供水费用主要用于弥补商住小区对二次加压设施运行的日常管理维护费、加压电费、消毒等费用。此费用不包括所有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管理费用。 


	三、如需进一步了解有关价格政策,可登录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址:http://jgxx.dgdp.dg.gov.cn/)进行查阅。


	此复

问政人评分

5分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 知东莞App
  •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 东莞阳光网微博
  •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 莞视频微博
  • 民生视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