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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隐患太大

陈有男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16-10-12 12:32:4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149361
处理用时:15天2小时23分
东莞市塘厦镇环市北路3号二楼壹东方宏业网咖消防不合格,希望消防大队不要发证,不合格如下:
    1、消防主体不合格,据了解他们以办理一次消防,但为什么我们楼上住户却没有安装任何消防设施,要是发生大朗出租房那样的火灾谁负责。
    2、没有消防安全通道,现在他们采用的是和我们楼上居民上下楼通道作为安全通道。
    3、没有消防水池,。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明确规定人员密集场所为中危险级,自动喷淋系统水池容量按8L/S*平方米,此网吧900平方,需水池容量为:8*60(1H)*900平方=400多立方米。(未含楼上场所水池,其和楼上共用水池),本栋楼没有消防水池,远远达不到设计要求发生,火灾用什么灭火。
   
问政部门: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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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阳光热线: 
    您好!我塘厦大队于10月20日派两名消防监督员到现场核实,对该投诉举报案件已查处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网吧名称为东莞市宏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址为东莞市塘厦镇宏业花园宏建楼201、202房二层。该单位所在建筑为综合楼,使用二层局部作网吧使用,使用面积949平方米。
    二、核查情况
    1. 经现场核查,该网吧所在主体为宏业花园小区,已取得消防行政许可,不存在主体不合格的情况。
    2.网吧设有独立的两部疏散楼梯,不存在与楼上居民公用楼梯的情况。
    3.该网吧消防用水与小区物业消防水池共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三、处理情况
    投诉不属实,现场有拍照及录像为证。


	                                 特此回复! 
                             东莞市公安消防局
                            二〇一六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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