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岭山经济一片萧条,主要街道却全部要开始收费
各领导好,目前大岭山政府委托的士公司对天和百货商业旁边的四条街道车位全部进行收费,鄙人实在不理解这种违法行为。相较于豪华的大岭山政府,里面专用的蓝球场一直闲置不能利用;豪华的政府里面一片片停车位经常性空位;旁边的大岭山图书馆建好6年都开放不了(为民生的事情可以拖6年,收费却一两个月就决定了);政府周边、天和百货商业周边工作日平常也基本大把空的停车位,只有周末或休息的时间偶尔会比较多;再者目前大环境不好,实体经济一片萧条,工厂也好,周边的店面也好不是要倒闭,就是在转让的路上(请去看一下现在街道上面的店铺有多少倒闭在招租的,还有多少在转让的,这样不是更逼着商业倒退么)。这种情况下政府无一例外的对所有四条主要的街道全部收费,最近可谓民声鼎沸,一片哀嚎。何况里面还涉及到还有一个比较大的小区周围都要收费,收费都收到人家家门口去了,也不考虑别人家里会怎么想。还请领导体恤民情。谢谢。
您好!电子函件收悉。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对我们的信任,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函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转发〈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2010〕23号)、《东莞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34号)和《关于规范我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东价〔2010〕34号)等的规定,可根据实际设置路内泊位,对路内人工停车场和自动收费停车设施的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停车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制定。 二、为充分运用价格杠杆优化停车场地资源配置和利用,合理引导停车需求,调节交通流量,大岭山镇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委托有资质的停车经营者对部分路段实行占道停车管理,并报我局核定大岭山部分路段等占道停车收费标准。 三、大岭山政府对部分市政道路路内停车位实行停车收费问题进行了分析论证。由于大岭山镇中心区车辆乱停放、停车位被占道经营情况比较突出,特别是住宅小区部分业主为节省小区停车费长期占用附近市政道路停车位,市政道路停车位被长期占用,流动性差,不仅易造成交通拥堵,也造成公共资源浪费,损害公众利益。考虑到交警、城管部门执法力量有限,为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解决车辆乱停放、停车位被占道经营等问题,大岭山镇已于2016年10月18日召开了听证会,根据听证会收集意见及城市管理实际要求确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2016年12月1日正式对广场大街、玉兰街、金山街、教育路(莞长路口至南一路口)、振华路(广发路口至中兴路口)实施停车收费。实施停车收费以来,上述路段车辆乱停放的现象已经有所减少,另外,通过实施停车收费有效提高了车辆流动性,大大改善了收费路段停车位紧张的问题。 四、关于你提及大岭山公共资源闲置等问题,建议你向大岭山政府咨询反映。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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