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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虎门豪门大饭店停车收费15一小时太离谱,且并没有事前充分通知

灏弐iko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7-03-02 15:48:2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156362
处理用时:19天18小时33分
东莞虎门镇的豪门大饭店,停车场一个小时收费15元太离谱了,而且以前说是去豪门饭店里的星巴克消费就可以免费停一天,但是最近一次去的话就说是星巴克消费只能停4个小时,但是又没有是事前充分通知,还说从来星巴克消费只能免费停留4小时,我又不是第一次去那里!!以前都是星巴克消费免费停一天啊,既没有事前充分通知,星巴克的停车小票是走之前才给,刚去到的时候问过,说离开前才给,所以就算票根背后有盖着一个“免停4小时”,我也是事后,要走了,才知道啊!!!之后豪门停车场还死不承认是改了规定,太可恶了!!!那天呆了8个小时,最后交了4个小时的停车费,就60元了!!坚持让开发票,最后还是给我开的住宿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笑!!哪里有那么便宜的住宿费,60元?!哪里又不是有什么钟点房!请有关部门督促一下吧,太过分了真是!
问政部门: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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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你好!你的来信收悉。感谢你对物价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对我们的信任,现就你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根据《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发改〔2015〕410号)有关规定,自2015年8月15日起,政府列管停车场以外的商业配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停车场经营者可根据建设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依法自主确定收费标准。停车经营者应依法经营,并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
    二、有关消费持票抵用停车费的问题,具体抵扣形式等应由停车场经营者与合作商户自主约定,建议向合作商户了解具体约定细则。
    三、商业配套停车场停车收费放开后,由经营者自主定价,我局职能主要是对价格行为监管,群众如发现停车经营者有违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强制服务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可向我局进行举报。价格举报电话:12358。
    四、关于来信提及停车场经营者提供住宿发票的问题,建议向税务部门反映处理。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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