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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递易”收件系统违反邮政法第三条,私自扣留公民邮件包裹,强行收费

heroIII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7-03-08 19:36:28 状态: 已回复 编号:156722
处理用时:23小时53分
基本情况:
1、东莞市大朗镇富民中路188号新世纪明上居小区10栋架空层被外来单位安装了“速递易”收件系统,安装单位为“成都我来啦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司主页“http://sposter.net/”。
2、该系统未经收件人允许,私自代替收件人收取邮件和包裹,收取后才向收件人发出取件通知。
3、如果收件人未能在该系统指定的时限(如24小时)内取件,则强制收件人向其缴费(如1元)后才能取件,如不缴费则强行扣留公民邮件和包裹。

投诉依据:
邮政法第三条 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检查、扣留邮件、汇款。

投诉内容:
1、“速递易”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私自获取公民邮件,提取公民邮件信息(如快递单号、收件人手机号)。
2、“速递易”根据其随意自定的规则,强行扣留公民邮件。

要求:
查处、撤除位于东莞市大朗镇富民中路188号新世纪明上居小区10栋架空层的“速递易”收件系统。
问政部门:邮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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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3月10日,东莞市邮政管理局申诉中心回访消费者:消费者表示快件到达小区后,均未经其同意放于智能箱,给其生活带来很大影响。申诉中心已向速递易了解情况,并已为消费者讲解《智能快件箱投递服务管理规定(暂行)》相关规定,并建议消费者出现此类问题后联系相应快递公司处理,如处理无果,可进行申诉。同时我局吸纳消费者对智能快件箱管理提出的建议。消费者对我局处理结果表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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