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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南城尚书银座用水奇怪

milkstari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7-03-17 09:55:2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157245
处理用时:26天2小时1分
你好 我是尚书银座业主 ,有两套房用以出租。在去年,房A在与租客结清了水电管理煤气费后暂时空置。但在空置期间的第二个月。收到了管理处的通知,产生了水费。两个月合计一百多元。 经管理处检查,说是有两个可能,一是暗道漏水,二是水表坏了, 我们的处理方式是:1,水电工找不到暗处的漏水。2.在我们业主的要求下,把房B (我的另一套房)的水表与房A(空置但出现漏水)对换。 换了之后,我的两套房子(A套和B套)出租出去。 水费一切正常。(租客没有放映说水费有增加,一个月费用大概在二十几块钱左右)到了今年。我的房B也是在与租客结清了水电管理煤气费后暂时空置两个月。我们收到管理处的水费单,是两百多元。经管理处检查,也是说,只能出现以上的原因,暗道漏水和水表坏了。 要求自费更换水表。并且,在我们收到水单马上要求管理处把房间的水制开关关了之后的十几天,水表的数据没有产生变化。请问,1、为什么两次都发生在房间空置的时候才严重漏水,有房客的时候,我的水表都自动变回正常行走。 2、是不是确定是水表坏了并自费更换之后,行走错误产生但实际上并没有使用的费用,是不是不用交? (因为我们有钥匙在管理处,能证明房间在期间的确是空置无人居住使用水) 3、是否人为把空置房间的水表接驳到其他地方使用而导致水费产生? 经过跟管理处多次沟通,并没有任何实质性令人信服的答复,
问政部门: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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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关于南城尚书银座水费问题(编号:157245)收悉,现将有关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据了解,南城尚书银座小区是由市东江自来水公司以抄总表方式进行供水。接到该信访件后,我局工作人员于3月30日致电当事人了解相关情况,其表示经与物业管理单位沟通协商,目前相关问题已得到解决,同时当事人明确拒绝配合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实地调查处理。 


	鉴于南城尚书银座小区为抄总表方式供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有关规定,总表后供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责任应由业主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承担。建议业主和物业管理单位加强沟通,共同做好总表后供水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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