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带小孩子捕鱼,被罚款900元
领导您好。 4月16日下午,天气晴朗。我和家人一起来到了松木湖水库(去大岭山那座大桥下),当时,看到很多人在钓鱼,我也是一个捕鱼爱好者,我也有一张撒网。当时,也没有看到醒目的不让捕鱼的告示牌,所以,我认为这里应该是开放区吧。所以,我就用网开始捕了,也就撒了十多网吧,当时,抓了十来条福寿鱼,一条大头鱼。正当我的小孩子高兴的时候,这个时候,路上,来了四五辆摩托车,大约十人左右,广东口音,部分有纹身,冲了过来。当时,我们吓傻了,他们说,这个水库是他们承包了,在这里捕鱼要罚款3000元。不交,就报警。我们解释说,我们不知道这里不能撒网,我们现在把鱼放了,当时,鱼还是活的。当时,他们还是不同意。当时,小孩子也有点害怕,我就拿出了我钱包里的所有的钱,当时,我带了900元,我说,给我们留100,我们可以坐车回家,他也不同意,最后,我把900钱全部给了他,他们在开摩托车,呼啸而去。1、那里没有醒目的告示牌,我不知道不能撒网。2、交了罚款,也没有出示票据给我。3、松山湖有这样规定吗,他们这样做合理吗?
尊敬的市民: 转来《周末带小孩子捕鱼,被罚款900元》(工单编号: 159065)收悉。接到投诉后,我局迅速组织调查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松木山水库(松山湖水库)已有多年的人工养殖历史。2014年10月,经市财政局公开招标,松木山水库水面鱼业养殖再次对外承包。由于每年需要承包费用,承包者为了避免发生鱼获的损失,每天都环库巡查多次,阻止非法捕鱼。 二、由于松山湖园区属开放式管理,市民可以随意进出,而且水库环库面积较大、线路长,时常遭遇不明身份者到水库内非法捕鱼,甚至电鱼、炸鱼、毒鱼等现象,影响水库水质并让承包者损失惨重、非常头痛。经了解,为加强管理力度,承包者针对非法捕鱼等行为亦采取赔偿罚款措施,对于承包者所执行的赔偿罚款制度,我局已对承包者进行劝告并将进一步加强监督。 三、我局直属事业单位松木山水库管理处禁止任何人在松木山水库非法垂钓、游泳行为,也并无授权任何人进行垂钓收费等行为,如遇到不合理赔偿罚款或遭恐吓危害人身安全等情况,可及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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