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投诉贵公司强迫消费

dg1515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7-04-19 21:20:31 状态: 已回复 编号:159286
处理用时:7天0小时55分
事情经过:本人在2017年1月9日在东莞移动公司东场广场服务厅办理购机赠送话费套餐,套餐内容如下:1:套餐名称:客户承诺58元最低消费24个月方案(201604飞享小众方案)合作渠道裸机销售新增营销方案。2:方案说明:1:需每月正常使用58元以上4G飞享套餐,并承诺使用至购机合约期满日(套餐类别不可转换),购机合约期内月最低消费58元,合约下一个月结日生效,话费次次月开始到账,有效期24个月,每月赠送33元,赠送金可抵扣月租。  
但事实上本人的第一期赠金是2017年3月24日到账的,这样一来我就必须在1月23日、2月23日及3月23日先行垫付共计99元的赠送金才能正常使用且被迫使用26个月,所以本人觉得移动公司存在强迫消费的违法行为,本人于2017年3月6日致电10086反映上述问题,但对方答复套餐内容合法且本人也签名同意办理该套餐,所以不作处理。对此本人强烈不满,理由如下:1:套餐名称为24个月方案,但要全额享受赠金则要正常使用26个月,这本身就自相茅盾。2:无理延长使用期限,实属强迫消费,下面我说明合法的套餐与移动的套餐的区别:1:合法的套餐应该是从2017年1月23日开始每月的23日赠送33元且先赠送再扣月租58元,这样一来,我只要在2017年1月23日充值600元或在每月扣月租前充值25元且每月不超出套餐的服务内容的话,我就可以正常使用至2019年1月22日啦!2:使用移动违法套餐,我的支出如下:2017年1月23日、2月23日、3月23日各58元共计174元,2017年4月23日至2019年1月23日每月25元共计550元,总计:174+550=724元,这样一来,移动公司就强迫我多使用两个月,费用是174元。3:我签名同意次次月赠送并不代表我同意强迫我多花174元多使用两个月。4:我跟移动公司签的业务协议是移动公司事先定好的,也就是格式合同,《合同法》规定:格式合同的条款作出不利于合同提供方的解释,既然我跟移动公司对业务协议的条款存在争议,应该作出对我有利的解释。5:移动公司有多名专业的营销方案设计人员及法律顾问,经过很久的时间都不知道方案存在违法,请问普通销费者在短短的10至30分钟能考虑清楚吗?所以,本人请阳光热线还我公道。
问政部门:东莞移动
分享

官方回复

尊敬的叶先生::
  首先非常感谢阳光热线和这位客户对我公司的支持与监督。  
      关于客户反映购机话费赠送的问题,经查证,购机协议已明确说明话费从办理次次月开通分24个月赠送,办理时营销代表已对注意事项进行说明并在协议上用下划线标示,最终由客户签名确认。我司的话费赠送依照购机协议执行,请继续留意话费赠送到账情况。
      最后,再次感谢阳光热线和该位客户对我公司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问政人评分

1分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 知东莞App
  •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 东莞阳光网微博
  •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 莞视频微博
  • 民生视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