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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投诉:统一要求幼儿教师体检标准 编号:156365

小豆子覃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17-05-04 15:15:5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160174
处理用时:4天16小时38分
幼师健康体检收费咨询件收悉。感谢您对物价工作关心和支持,现就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按照市卫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东卫函[2015]135号)的规定,从2015年起,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规必检内容包括“问诊、体格检查(含内、外、皮肤、五官、妇科等专科的常规检查)、大便培养(痢疾杆菌、伤寒或副伤寒)、肝功能(谷丙转氨酶)、梅毒、白带常规或性病常规(男性查尿常规),甲肝IgM测定,肝功能异常的需行戊肝IgM测定”。因此,2016和2017年检查项目是相同的。
    据查,万江医院2017年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收费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梅毒”项目检测方法由原来的“RPR方法”变更为“TRUST方法”,收费标准从原来的15元变更为50元。另外,经核查您今年的体检项目及相关收费情况,其中的一次性窥器及妇科常规检查属于多收项目,对此,我局已要求万江医院做好相关退款工作。您可持缴费票据等到万江医院门诊楼五楼行政办公室财务科办理退费,联系电话28823084。
    此复

    根据以上服务我园前往万江医院要求退费,态度极其恶劣。不但不退费还说没有此事?同时就该现象同是三月份体检不同日期同样标准同样产品却收费不同。请相关部门核查!!
问政部门: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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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幼师健康体检问题收悉,感谢您对物价工作关心和支持,现就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您上次投诉问题中的退费问题,请直接到万江医院门诊楼五楼行政办公室财务科办理退费,联系电话28823084,联系人阿芬。


	    您所说的三月体检不同日期价格不同问题,是因为上次投诉后,医院已就发现的问题调整了收费标准。因此,本次上传的发票中的收费标准较上次少了11元。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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