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东莞洪梅辰达电器厂
举报洪梅辰达电器厂,长期严重超时加班加点,存在录用小时工,小时工未按劳动法支付工资。员工在入职半年前未缴纳社保,未缴纳住房公积金,无人监管,据劳动监察保障条例,劳动监察部门应该对企业职工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等等。追缴是社保,住房公积金等部门。但劳动监察部门也有监管权利。
阳光热线: 关于群众反映的《举报东莞洪梅辰达电器厂》(编号161061)问题。收到投诉后,镇人力资源分局、社保分局领导高度重视,马上组织工作人员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镇人力资源分局监察员针对来信内容于2017年5月25日上午对东莞辰达电器有限公司进行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经查信中举报企业全称为东莞辰达电器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洪梅镇第二工业区,法定代表人:张国忠,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9日,全公司现有员工4000多人。 一、关于来信中反映东莞辰达电器有限公司超时加班问题。 经查该公司员工《2017年4月份工资表》、员工《2017年4月份考勤》,并与其人事副经理朱耀威做了《劳动监察调查询问笔录》,该公司确实存在部分员工超时加班的问题。镇人力资源分局监察员立即向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分局监察员针对该公司安排部分员工在2017年4月份超时加班问题发出《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监字〔2017〕08-012号),要求依法调整员工的工作时间,责令其于2017年6月1日前进行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情况汇报。 二、关于来信中反映东莞辰达电器有限公司存在录用小时工、小时工未按劳动法支付工资的问题。 经查,该公司所有员工工资已按国家法律法规支付,而来信所反映该公司存在录用小时工情况实际上是该公司使用劳务派遣员工的情况,该劳务派遣员工与东莞辰达电器有限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实与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派遣员工工资是派遣公司支付,其工时按不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三、关于来信中反映的社保、公积金问题的诉求。 关于信访人反映东莞辰达电器有限公司员工入职半年没有为其参加社会保险,要求补缴回社会保险的问题。经镇社保分局监察,查阅员工名册、考勤记录等相关资料未发现该公司存在员工未参加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如情况属实。欢迎信访人向我镇社保分局监察股(联系电话:88846123)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于进一步对该公司开展监察工作。另对于信访人反映要求该公司补缴入职半年社会保险的问题,建议该公司员工自行前往我分局按程序提出诉求。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的跟踪落实中。如果来信人仍存在疑问或自己权益受到侵害,可到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洪梅分局、东莞市社会保障局洪梅分局进一步反映和处理。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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