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出行中的快车里的“拼车”是否合法?
在滴滴出行中的快车里有一个“拼车”。这个是否不受“东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管制? 具体说明: 滴滴出行中有一快车,在快车里还有一个“拼车”,即滴滴司机接到一个乘客后,在送往目的地的过程中,又接到另一个相同路线乘客人。这样变成2个或2个以上的人同时坐一部车。 这样是否不受“东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管制?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合乘部分的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您反映的接单方式仍是在“快车”项里接单,且不符合“仅分摊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这一属性,其行为属于道路运输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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