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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投诉:恒大华府防火门墙设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平面图不符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7-06-28 16:20:0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163765
处理用时:13天0小时55分
您好!
本人已就此问题与今年4月份进行过相关投诉,当时得到贵局回复“经核查,恒大金碧华府4号商业、住宅楼于2014年5月20日在我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2014-81-1020),对于您提出的恒大金碧华府4号楼1层相应位置的防火门设置相关问题,经我局派员现场核实,已按照图纸实施。”(详见http://d.wz.sun0769.com/index.php/question/show?id=330879)。

本人购买商铺时商铺未建好,开发商有预售证,销售带看现场时没有看见防火门墙也没有说明此处将设置防火门墙,且消防报备图纸无网站可查阅,市消防局在电话回复时也表示本人不能查阅图纸如起诉法院可调阅,所以购买商铺时本人也只能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平面图来判断商铺的实际样子。本人根本没办法避免此纠纷出现。开发商有预售证,房屋正常缴纳了相关税款,作为纳税人希望有个安全安心的市场环境,也希望在法治的东莞,拿着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且已在房管局备案的合同,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是如此艰难。房屋不是衣服,一二百元的衣服不合适可以掉了,但房屋不能,是辛苦血汗钱买的。

合同房屋平面图经规划部门批准(合同上也有这句话“其房屋平面图经东莞市规划部门批准”,请见图片已红线标注),为何合同中的房屋平面图与开发商报备图纸不一致你们还批准?是什么环节出现的问题?请解释。是否有人工作失职了?

请教这个问题如何解决和处理?总不能你们和开发商出现的错误要我们老百姓的血汗钱来买单!我已跟开发商协商了6个月,但开发商一直不回复,不处理。
问政部门: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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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经核实,恒大金碧华府4号楼1层消防门确已按规划部门审批的建筑施工图实施,关于“为何合同中的房屋平面图与开发商报备图纸不一致”的问题,建议咨询房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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