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常平街道停车乱收费现象
常平街道停车收费都是由一个叫怕吗智能停车服务公司收取的。但我想请问一下,这个公司是哪个政府机构给予的权利收取费用的?并且收费奇高,两个小时收取15元停车费,比深圳停车场收费还要高。收取的费用都用在何处?如果是用来修路,那请问为什么政府单位没有公布修路的费用明细。每年收取的费用都没有公开,要我们自觉交付停车费可以,但起码应该让我们知道收取的停车费去向呢。
来信人: 您好!电子函件收悉。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对我们的信任,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函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转发〈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2010〕23号)、《东莞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34号)和《关于规范我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东价〔2010〕34号)等的规定,可根据实际设置路内泊位,路内人工停车场和自动收费停车设施的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停车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制定。 二、为充分运用价格杠杆优化停车设施资源配置和利用,合理引导停车需求,调节交通流量,可根据实际需要,委托有资质的停车设施经营者对部分路段实行路内停车收费。经常平镇政府申请,我局已核定了常平镇的振华十街、振兴路路段等占道停车收费。具体收费标准为:20分钟内免费,1小时内(含1小时)收费3元,2小时内(含2小时)收费8元,2小时后最高收费15元。收费时间为早上8时至晚上22时30分。如停车设施经营者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提供有关票据等资料送我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或直接拨打我局价格举报电话“12358”反映,以便进行查处。 三、国家、省鼓励各地根据车辆停放需求实行差别收费政策,我局将加强调研,完善路内停车收费情况调研,按合理比价和发挥价格杠的原则,重新检讨各类停车设施收费标准。 四、关于来信提及常平镇道路停车设施经营者的经营权、停车费收入公布等问题,建议向当地人民政府反映咨询。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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