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黄江镇水费问题
我是住在黄江中惠金士山的一名业主,我每个月的水费单都有留底,我发现税费都在不定期的上调,没有任何部门贴出公式,然后我询问了管理处,这个月水价3.147元/吨,里边含什么水费,卫生费,增压费等等,我都不是很理解,我住5楼,6楼以上才有2次增压,我用哪门子的增压费呢,然后这3块多的水费也太贵了吧,都和外边的出租房的税费差不多了,这还是居民用水的的的标准了吗,然后水费为什么隔段时间都要上调呢,而且都是在居民不知情的情况下,这样的操作规范吗,水电是生活根本,,每次调价是否应该明示给当地居民呢? 今天接到黄江的电话,他们只是收一个总表费用,所以别得杂费都是管理处平摊的,这增压费卫生费的等等什么的这么看来都是不透明的,我不知他们是怎么算的呢,,望有关部门能切实查清事实
qjt2009: 您好!电子函件收悉。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对我们的信任,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启动东深供水工程沿线各镇水价与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和水资源费联动调整机制的通知》(东发改〔2016〕343号)规定,供水企业只抄物业小区总表实行趸售的,总表执行趸售价格,由物业公司代缴代收水费,代收水费标准执行当地抄表到户价。 二、抄表到户水价。目前,黄江镇实行抄表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1.90元/立方米;商住小区有二次加压设施进行供水管理的,可在我局审定当地镇街的供水到户价格1.90元/立方米基础上,加收不超过15%的二次供水费用。另外,随基本水费征收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居民生活用水的污水处理费标准为0.93元/立方米(东发改〔2017〕192号文件规定,从2017年6月1日起,居民污水处理费由0.90元/立方米调整为0.93元/立方米),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用户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为0.17元/立方米(按用水量计收)。据上述规定计算,该小区业主的水费及随水费代收费用应为:1.90+1.90×15%+0.93+0.17=3.285元/立方米。 三、收费文件依据。水费:《关于启动东深供水工程沿线各镇水价与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和水资源费联动调整机制的通知》(东发改〔2016〕343号);污水处理费:《东莞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东莞市人下政府令130号)、《关于启动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与收费水量处理率同向联动调整机制的通知》(东发改〔2017〕192号);生活垃圾处理费:《东莞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东府办〔2014〕51号)、《关于改革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计收方式和调整收费标准的通知》(东价〔2010〕33号)和《关于明确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东价〔2010〕57号)。 上述收费文件均在我局官网公示,并要求执收单位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 四、如需进一步了解有关价格政策,可登录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址:http://jgxx.dgdp.dg.gov.cn/)进行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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