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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收入产生的税费
为民除害_tk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7-07-08 09:15:2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164352
你好,请问如果是一般纳税人的工业企业将自有厂房出租会产生哪些税种?税率各是多少?例如每月出租收入1万元,要交多少税呢?怎么个算法?
阳光热线专栏:
现就阳光热线“意见和回音”164352号群众来信问题回复如下:
一般纳税人出租自有厂房,在国家税务局应按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是11%。根据《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发布),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该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如每月出租收入1万元,要区分不同情况计算应纳税额:
(一)该工业企业出租的自有厂房为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且选择了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则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5%
=10000÷(1+5%)×5%
=476.19(元)
(二)该工业企业出租的自有厂房为2016年5月1日及之后取得,或者虽然为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但没有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则适用11%税率,应纳 税额计算公式为:
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11%)×11%
=10000÷(1+11%)×11%
=990.99(元)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该企业最终要缴纳的税款取决于其当月取得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出租自有厂房在地方税务局要缴纳的税费问题,请向地方税务局咨询。若纳税人对以上答复仍有疑问,欢迎通过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者登陆东莞国税网站进行咨询。
此复。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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