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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不开发票

lala-20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17-08-12 20:20:3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166510
处理用时:24天10小时35分
东莞市东城区东盛街万达公馆18号的餐馆“掂”(掂过碌蔗)称由于打印机未安装好,因此无法开具发票。本人在6月11日及8月12日分别消费了203和189元,要求餐馆给我补开发票。发票抬头为“个人”即可。
另外,从店员口中了解到,该店从开业以来就没有开过发票,有严重的偷税嫌疑,请及时查处。
问政部门: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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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阳光热线:


	  现就阳光热线编号166510标题为“餐厅不开发票”的投诉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该投诉件,迅速开展了调查。经实地核查,被投诉餐厅的纳税人名称为东莞市东城壹掂餐饮店(以下简称“该餐厅”),被投诉未开具发票的问题属实。经督促,该餐厅于8月17日向投诉人补开具了两份发票(发票代码为:144001601311,发票号码分别为:03683206、03683207)。对于该餐厅未如实申报纳税的问题,已由主管国税分局进行跟进处理。


	  该餐厅未及时开具发票的行为违反了发票管理规定,未如实申报缴纳增值税的行为违反了税收管理规定,我局已对该餐厅处罚款,并责成该餐厅严格按照发票管理规定开具发票、按照税收管理规定申报纳税。


	  此复。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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