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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茶山卢屋冠牛火锅(原冠菌海鲜肥牛自助火锅)不给消费者提供发票

chiu797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7-11-13 20:42:4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172043
处理用时:22天0小时7分
东莞茶山冠牛火锅(原冠菌海鲜肥牛自助火锅)不给消费者提供发票
    11月7日晚在东莞茶山冠牛火锅(其美团商户简称:壹锅捞自助火锅,地址:东莞茶山卢屋路卢屋工业区原农家酒楼邮局前180米)消费208元+63元忘记开发票,后来致电过去有美团订单能否开,商家义正言辞地说不能开,只能找美团要。我表示遇上这种商家真的倒霉,强烈感觉权益受到严重侵犯。在茶山这个地方真的不知道有多少偷税漏税的商家,不开发票的以前的数不胜数。作为市民,我们有义务监督商家是否尽了纳税义务,这种不良商家是否存在偷逃税收?况且消费者消费就应该有申请开具发票的权利,商家怎么能拒绝。
特此反馈,请相关部门一定要予以严厉打击处罚此类偷逃税收,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家,保障消费者权益,感谢!
问政部门: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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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阳光热线:


	现就阳光热线编号172043标题为“东莞茶山卢屋冠牛火锅(原冠菌海鲜肥牛自助火锅)不给消费者提供发票”的投诉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该投诉件,迅速开展了调查。经实地核查,被投诉的火锅店纳税人名称为东莞市茶山冠牛火锅店(以下简称“该火锅店”),被投诉未开具发票的问题属实。经督促,该火锅店于11月20日向投诉人补开具了电子发票。经联系投诉人,投诉人表示已取得该电子发票。


	该火锅店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违反了发票管理规定,我局已对该火锅店处罚款,并责成该火锅店严格按照发票管理规定开具发票。


	此复。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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