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东城嘉宏锦园发展商出售地下人防工程车位
近日嘉宏集团将东城嘉宏锦园小区地下人防工程车位以长租20年,然后赠送永久使用权为由出售,请问这是否合乎有关法律规定?
您好!感谢对人民防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国人防〔2001〕第21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鼓励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应当坚持有偿使用、用管结合的原则,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人防工程隶属单位平时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不得影响人民防空工程的防空效能,并接受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加强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是人防部门、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共同责任,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经查,所反映的嘉宏锦园依法结合其地下室建设修建防空地下工程,战时功能为人防地下室,平时功能为汽车库。对于该项目地下停车库中属于人防地下室的部分,其投资者应在保障人防工程使用效能的前提下对其进行开发利用和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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