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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门镇楼盘虎门印象首套房多收契税,承诺三个月退却迟迟不退

可乐儿1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8-01-07 10:27:41 状态: 已回复 编号:175892
处理用时:14天9小时7分
虎门印象(依家园林)二期是在2017年9月份开盘的,开盘后我购买了一套(我是首套房,我和爱人名下都没有房产),于9月30日签约并交齐了首付款及相关费用,相关政策规定首套房契税为1.5%,但是开发商说现在所有契税都要求多交1.5%,也就是合计要交3%的契税,并且承诺会在3个月退给业主。
      2017年9月30签约到现在2018年1月份了,到现在为止已经是第4个月了,谁知道今天去问销售,销售说多交的1.5契税(我这里合计2.2W元)今年都不会退了,要过完春节后才退。当初说好3个月退,等到春节后都拖了5、6个月了。
    
      当初买的房子,首付款都交了近60万,其中一部份是家人和朋友应急借的,我们承诺了说在年底前会还一部份,但是现在开发商说要年后才退还得再等2个月,而且同期开盘有300多套房子,那等于300多个业主都没有收到这钱。我们虽然对开发商失望,但也无可柰何。
      虎门印象做为一家央企(属于中国电子旗下的产业)如此这般言而无言,还望有关单位能重视并帮我们业主处理。谢谢!
    
问政部门: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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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我局于2017年1月8日收到阳光热线网络问政平台转来编号为175892的来信,已于1月9日转我局纳税服务科办理,现就相关问题简要回复如下:


	经核实,来信人所购买的房产符合已按政策规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了契税,不存在多交需要退还契税的情况。而房地产公司要求纳税人按照3%的税率缴纳契税,然后再办理退税,是房地产公司自行向来信人提出的操作协议,我局并无此类要求。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来信人取得联系,来信人称已经收到开发商的退款,问题已经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未经税务机关依法委托征收税款的,责令退还收取的财物,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致使他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我局没有委托任何单位及个人代征契税,纳税人以签订委托协议方式委托开发商代缴契税,属于个人自愿行为。如开发商超标准多收契税税款属于违规代理,如经查实,应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如仍有疑问,欢迎致电地税纳税服务热线12366-2-2-0-1(拨通12366,根据语音提示按2转入地税,再按2转入其他税费咨询,按0转入人工服务后按1可以接入东莞话务坐席)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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