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表过户东城水厂不获批
本人去东城水厂办理房屋水表过户方便日后交费,旧房屋土地证变更时门牌地址后面多了102的数字,以我解释不到为由不给我办理过.
转来我局关于市民反映自来水公司服务问题收悉,现将有关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收到该信访件后,我局责成东江自来水有限公司东城供水分公司(下简称自来水公司)进行调查处理。 2月28日,自来水公司来函回复我局:当事人于2018年2月13日前往自来水公司营业厅办理水表过户手续,因其提供的产权证明地址为东城区周屋圣堂坊二巷20号102房,而自来水公司登记客户系统登记的地址为东城区周屋圣堂坊20号,出现地址不相符的情况。针对该情况,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当事人,按照自来水公司的有关规定,需到现场调查确认地址属实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于2月24日到现场调查确认地址后,于2月26日完成过户手续办理。 根据《东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申请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应按当地供水企业的相关规定办理报装申请手续”。3月5日,我局就上述情况致电当事人,其对调查处理结果表示理解和接受。 大市区(东城、南城、莞城、万江)市民若有自来水方面问题,可拨打自来公司24小时服务热线96968或我局服务热线22830700进行反映,我们将及时跟进处理,为市民解决用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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