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教师的工资可否由市财政统发
财政局有关领导同志:经过各级党和政府以及大家多年共同努力,我们全市合同教师的待遇基本上有了提升,但在各个福利方面及公积金、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同时由于发放的渠道不一样,所以在时间、数额、种类方面又存在不公,为此,强烈要求财政局在合同制教师的工资问题上与市政府沟通,实施由市财政统发,以保证准时、足额发放我们的待遇,真正体现充分落实十九大精神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梁一江: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编办的相关规定,我市在编人员由市财政统发工资,编外人员由的工资由聘用单位发放。编外合同制教师不具备市财政统发工资条件。 东莞市财政局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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