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合同制教师的工资可否由市财政统发

yxie123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8-02-28 13:17:5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178649
处理用时:15天1小时1分
财政局有关领导同志:经过各级党和政府以及大家多年共同努力,我们全市合同教师的待遇基本上有了提升,但在各个福利方面及公积金、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同时由于发放的渠道不一样,所以在时间、数额、种类方面又存在不公,为此,强烈要求财政局在合同制教师的工资问题上与市政府沟通,实施由市财政统发,以保证准时、足额发放我们的待遇,真正体现充分落实十九大精神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问政部门:财政局
分享

官方回复

梁一江: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编办的相关规定,我市在编人员由市财政统发工资,编外人员由的工资由聘用单位发放。编外合同制教师不具备市财政统发工资条件。 


	 


	                     东莞市财政局


	                     2018年3月15日

问政人评分

4分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 知东莞App
  •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 东莞阳光网微博
  •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 莞视频微博
  • 民生视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