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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领取营业执照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8-05-11 09:42:38 状态: 已回复 编号:185240
处理用时:27天22小时56分
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是否还需要到税务机关报到?
具体流程和资料是什么?网上是否有办事指南?
本人店铺地址在莞城街道市桥河商业街。
感谢回复。
问政部门: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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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阳光热线:


	    现就阳光热线编号185240标题为“个体户领取营业执照”的咨询答复如下:


	    我局迅速联系了咨询人,解答了咨询人的提问。


	    第一,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的纳税人,在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目前,我市新办纳税人的部分登记信息可以由工商部门共享给国税部门,而办税员、核算方式、会计制度信息暂未能从工商部门获取。因此,新办纳税人应当在办理涉税事宜时,凭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明,向税务部门填报上述补充信息。咨询人属于莞城国税分局管辖的个体工商户,可以持营业执照和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到莞城国税分局办税大厅取号办理。


	    第二,相关办税指南,可登录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网址为http://portal.gd-n-tax.gov.cn/pub/001005/)——纳税服务——办税指南——税务登记,查阅《“三证合一”登记补充信息采集》。


	此复。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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