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的社保能不能在深圳社保还没停的时候一块交
现在在深圳上班并由公司缴深圳社保,因为在东莞2016年买房了,明年要搬迁到东莞生活,但是考虑到入户政策(小孩上学等问题)需要3年社保,想提前缴东莞社保,所以想通过其他途径同时缴东莞社保,在深圳还在缴社保的情况下。 这种情况不知道是否可以?还是说搬家到东莞之后,把深圳社保转到东莞也一样算是累积年限。 希望能够在百忙之余解答一下,或者其他建议。 不胜感激,非常感谢!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已致电来信人了解情况,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的通知 第六条(三)在莞参保年限 在东莞市逐月缴纳的累计社会保险费年限(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包括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每缴纳1个险种每满1年1.5分,总分不超过100分。积分入学计算的是在东莞市参保的年限,不含从市外转移的以及一次性缴费的年限。因此积分入学是计算在莞参保年限的。 对于来信人咨询积分入户的问题,目前东莞启用新的积分入户政策,但目前具体的入户细则还没有出来,届时实施细则会对相关问题进行明确。 由于现时社保还没有全国联网,参保人在异地的参保记录我市无法查询。如来信人回莞就业参保的,届时可以把深圳的参保关系转移回莞。不建议参保人两地同时参保,同时参保的话社保待遇只能享受其中一方待遇。 如还有疑问或需要了解更详细的情况,建议到社保窗口或拨打12345电话咨询、了解。 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愿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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