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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二手房需缴纳的税费?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8-05-27 23:28:0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186875
处理用时:14天2小时24分
请问税局:司法拍卖商铺和二手住宅分别需缴纳哪些税费,税率是多少?各镇街一样吗?和正常二手房买卖一样吗?
问政部门: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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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我局于2018年5月28日收到阳光热线网络问政平台转来编号为186875的来信,已于5月29日转我局纳税服务科办理,现就相关问题简要回复如下:


	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卖方涉及增值税及随增值税附征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买方涉及契税和印花税。


	经致电联系来信人,来信人所关注的是拍卖个人房产涉及的税费问题,涉及的相关税费政策规定如下:


	一、增值税


	其他个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征收率5%。当征收增值税时,同时征收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税率依次分别是7%/5%、3%和2%。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如来信人咨询的房产符合上述规定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转让住房应以转让收入减去房屋原值和转让过程中发生的合理费用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


	凡纳税人能提供房屋购买合同、发票、契税税票或建造成本、费用支出的有效凭证,或税务部门征税系统中有上次交易价格记录的,均应按照核实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即:个人所得税=(转让收入-房屋原值-合理费用)×20%。


	个人通过拍卖市场取得的房屋拍卖收入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房屋原值应按照纳税人提供的合法、完整、准确的凭证予以扣除;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统一按转让收入全额的3%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也因情况不同而可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或者核定征收方式征收。


	对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第35条的规定,实行核定征收。个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我市核定征收率为不低于5%。


	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四、印花税


	印花税税率为0.05%。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五、契税


	契税税率为3%。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自2017年10月1日起,我市契税缴纳期限为纳税人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之前。


	因存量房的交易业务纳税申报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为此,有关税费应以来信人提供的具体办税资料并经当地税务部门核实后计算为准。


	如仍有疑问,欢迎致电纳税服务热线12366-2-2-0-1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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