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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禾物业合同规定物业滞纳金日利率千分之一真的不违法吗?

混世魔王他爸爸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8-06-06 15:20:3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187875
处理用时:18天6小时5分
东莞市发改局:

    田禾枫丹名苑小区业主与田禾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前期合同。  
    
    田禾物业合同中规定,物业滞纳金日利率千分之一。

    且在田禾物业给业主的物业手册上,写明是滞纳金日利率千分之三!

    如果按照日利率千分之一计算,相当于年化利率36.5%,已经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按4.35%)近八倍!

    如果按照日利率千分之一计算,相当于年化利率109.5%,已经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按4.35%)近24倍!

    法律约定的合法利率范围也才4倍,这难道不属于高利息吗?

    田禾物业合同中规定是在每月15日前缴费,为何在田禾物业手册上是每月10日?

    请问,这样的合同条款,真的合法有效的吗? 真的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吗?这不算物业违法违规吗?

    难道田禾物业公司说一句是系统打印错误就可以解释过去吗?难道田禾物业手册也是系统打印错误?

    

    
问政部门: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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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你好!你的来信收悉。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对我们的信任,现就你反映的收费问题回复如下:


	一、按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管理费“滞纳金”以及缴费时间等,应按物业服务合同或业主公约中有关约定条款执行。


	二、如对“滞纳金”以及缴费时间等内容有异议,物业服务双方可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或循法律途径解决。为更好地维护业主利益,建议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就物业服务收费等问题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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