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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光明小学一年级新生学费加价3000多,不合理!

lotus06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8-06-30 07:43:2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190088
处理用时:10天5小时6分
于4月10日在光明小学已交费19240元,昨天6月29日接到学校通知,要加收3000多元。光明小学这种行为完全是用商业行为来做教育,并且是没有道德底线的商业行为。交学费时有提到”按16年收费标准收取,多退少补”,所发新的统一收费标准是6月29日才下发的吗?显然不是,因为其它学校没有这种加价行为。光明小学拖到小学放假后才通知,其它学校全都没有学位了,积分时间也已经过了,让家长束手无策。这感觉是光明小学早有预谋的行为!!!
问政部门: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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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关于咨询市光明小学收费标准的问题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价格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对我们的信任,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民办学校学杂费(含体检费、课本资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收费标准由学校提出,经教育审核后,由发改部门制定。学杂费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执行。伙食费、接送费、校服费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由学校结合实际自行制定,经当地镇街和市教育部门备案后执行,并以不营利、不强制为原则,按实计收,多退少补。


	市光明小学于今年初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向我局提出上调收费标准申请,我局在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成本审核后,于6月25日同意该校上调学杂费、住宿费标准。具体如下:2018年秋季起入学的学生13300元;2018年秋季前入学的学生仍按原批复文件执行,不作调整。住宿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400元,不区分新旧生。


	据了解,光明小学在新生收费标准未获批前,通过招生简章、家校见面会、温馨提示等方式,告知家长收费标准的预期变化,但可能解释不够细致,让个别家长产生疑问或超出预期。我们已责成学校立即整改,认真做好收费标准的解释工作,彻底消除家长的疑惑,不得再发生类似的事情。


	请您对照上述标准,如您仍有疑问,请直接咨询市发改局,咨询电话22830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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