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政府要求只能低保或者低保边缘户才可以盖章?

张嘉如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8-08-11 11:22:0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193825
处理用时:15天0小时22分
你好,我是一名大学生。今年想要申请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助学金和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如上传的图片。申请表需要村委和政府的盖章,实地跑问咨询,(谢岗)政府民政部说只能低保或者低保边缘户才可以盖章。
学校的助学金和励志奖学金申请要求中,并没有说只能低保或者低保边缘户才可以申请!我想问,政府的这个规章制度到底是怎样的情况?为什么会如此苛刻?
我家现在虽然不是低保或者低保边缘户,但是家庭经济确实有困难,因此才向学校申请。造成或影响家庭经济困难的原因有很多种,我家是属于家庭虽然在几年前脱了贫、脱了低保户,但是并没有很富有。我去年考取二本学校,学费高,给原本平稳生活的家庭加重了经济负担!我母亲已经退休,家庭收入少了一份,我想申请学校助学金或者励志奖学金来缓解家庭经济负担。
我想咨询了解,一是否真的只有低保和低保边缘户才可以盖章吗?二,如果是真的有这样的规章制度,条件是否太过苛刻了?扶贫济困,难道成了只扶贫不济困了吗?
请阳光平台的哥哥姐姐可以详细解答,谢谢。
问政部门:民政局
分享

官方回复

 

	张*如同学: 


	你好!你通过阳光热线网络问政平台咨询“政府要求只能低保或者低保边缘户才可以盖章”(编号193825)的咨询事项收悉。根据有关规定回复如下: 


	经我局工作人员与你联系并获悉,你家庭人口4人,父亲现年53岁,目前失业;母亲现年53岁,已退休,退休金约1070元,目前打散工;哥哥目前在部队服役;你本人在广东一所高校就读。同时,你家中有一栋4层半的房子,除自住一层外,另外三层用于出租。今年8月,你申请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助学金和励志奖学金,向谢岗镇社会事务局提出要求在申请表上出具家庭贫困意见并加盖公章。由于你不是我市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对象,不属于经民政部门认定在册的经济困难家庭,因此谢岗镇社会事务局根据相关规定不予出具意见确认。 


	如你确因经济困难,需申请我市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在读子女教育救助项目,可根据《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东莞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方案》规定,以家庭为单位到谢岗镇社会事务局提出申请,由谢岗镇社会事务局按规定审核审批。若你的家庭经济状况符合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或低收入家庭认定相关规定,你的家庭可根据相关政策将依法享有医疗、教育等专项救助。其他教育救助政策并请详询教育部门。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有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认定方面的问题,可致电东莞市民政局救灾和社会救助科进一步咨询了解,联系人:李伟锋,电话:0769-22832536。 


	东莞市民政局 


	2018年8月27日 

问政人评分

4分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 知东莞App
  •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 东莞阳光网微博
  •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 莞视频微博
  • 民生视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