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关于私设信号塔在居民住宅区内的投诉

hanjing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8-08-13 10:29:0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193925
处理用时:10天1小时9分
你好,最近发现位于寮步镇君豪住宅(寮步镇石龙坑村金龙街148号)一处出租屋顶楼,私自安装信号塔,位于居民区,我向有关部门请示,此举是否可法?我提出以下几个问题:(1)信号塔就在村民房屋隔壁,据周围居民反映,该顶楼存在多座权属不明的小型信号塔,是否会对周边居民存在辐射危害,数量如此庞大,环保局是否许可的?是否进行过相关报装手续?(2)该地正处村中心,不存在信号弱之类的问题,为什么需要私自安装信号塔于顶楼?(3)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遏制事故多发频发的势头。关于私自安装信号塔于楼顶,是否存在安全隐含,违法了安全生产管理行为?从安全角度出发,该出租屋高于周边所有居民房屋,该塔安装于顶楼并且楼边位置。台风来临,四周没有遮挡,是否存在掉落隐患?如掉落,责任主体为个人还是由相关镇街负责?(4)根据市人民政府下发的《东莞市无线通信基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公园、生态控制区域、城市道路、高速公路以及轨道交通旁等公共用地空旷场所应当作为信号塔优先选择地。那该位于村居民住宅地的信号塔是否可以拆除?(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通信公司设置基站时,需要在建站前15天,在物业居民相关公共区域进行公示基站选址认定书,但该信号塔是在附近居民毫不知情下建设的,该塔是否取得了《电磁辐射环境验收合格证》?
问政部门:寮步
分享

官方回复

东莞市《阳光热线》栏目组:


	贵栏目转来标题为“关于私设信号塔在居民住宅区内的投诉”(“意见与回音”编号:193925)的群众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我镇经济科技信息局核查,位于寮步镇石龙坑金龙街148号楼顶上建有基站。我镇经济科技信息局已对基站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一级标准:为安全区,指在该环境下长期生活、工作、居住一切人群(包括婴儿、孕妇和老弱病残者)均不会收到任何影响。


	移动手机通信及上网的信号主要来源于通信基站,通信基站的工作频率是经国家指定且批准的,通信基站的工作电磁波严格遵照国家标准且实际远低于国家标准,并已有电台执照编号是C0058,不会对居民健康产生影响;因通信基站的信号强度很弱,所以在密集区域,4G基站的覆盖范围仅300米左右,如果没有通信基站,手机将无法正常使用,如今信息化的时代人们工作生活会变得很不方便,特别是处于室内信号弱的区域。通信基站属于基础设施,需要依据市的规划清单先规划许可再建设,且由运营商及铁塔公司承建的通信基站也严格遵守建设标准,不存在私建及乱建的安全隐患。因为信息化时代的高速发展离不开通信基站,通信基站属于基础设施,为了更好的支持通信的发展,国家也相继出台了许多便利和保护措施,比如国家环保厅发文规定从2017年9月份开始,通信基站不需要再申请环评,只需报备即可、国家住建部门规定新建设的小区必须预留位置给通信机房及管道等。作为新时代的居民,我们也要对通信基站及电磁辐射要有正确的认知,大力支持国家信息化的发展。


	 


	寮步镇


	2018年8月23日

问政人评分

4分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知东莞APP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莞视频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抖音号

东莞阳光网
视频号

东莞地产圈

阳光教育通

莞味主理人

家乡好物

Dongguan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