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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校内狗猫问题

月亮湾a1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8-11-03 22:43:5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00702
处理用时:7天21小时13分
你好,学校自己规定校内不允许养狗养猫,但许多学生仍然在养狗养猫,虽然学校已经要求班主任和辅导员告知学生,不允许养狗养猫,但只是口头上的提醒,从来没有实质性禁止过,学校监督体系极差,从来不督促学生禁止养宠物,自己规定的事情,自己却不做,能体现学校自身态度和行为也不尽人意
所以要求学校做到以下3点:
1.禁止学生在校内养宠物,一旦发现需相应处罚,以此为戒。
2.学校内偶尔也有外来野狗野猫,希望学校加大安保巡逻力度,一旦发现野狗野猫立刻驱赶至学校以外。
3,禁止外来人员携带狗猫到学校散步,门口发现就应该拦下,校内发现,劝阻离开学校。
生命只有一次,一旦学生被狗猫咬到,很有可能感染细菌病毒,且死亡率接近100%,学校自己定了禁止校内养宠物,希望学校能够进自己的责任,遵法守法,给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而不只是口头传递,但实际并不做,这是学校应该做得事情,希望学校自己能够做到,态度决定一切,行动证明一切,而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的态度和行动又在何方呢?
问政部门:城市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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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金*晨同学,你好: 


	关于学生宿舍饲养宠物问题,学生处、后勤保卫处于2018年9月18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我院宿舍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明文规定宿舍不得饲养宠物。同时,学校设立 “城市绿洲公众号”和“微信企业号”等新媒体网络举报平台,师生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举报投诉。学生处根据管理办法,联合各院系定期组织检查,经查有饲养行为的学生,责令学生本人自行将宠物送离学校,如未遵守规章制度的学生,学生处对违规饲养宠物学生予以通报批评及处罚。 


	11月1日,学生处牵头对全院宿舍进行卫检和违规行为排查。共发现宿舍违规行为92例,其中饲养宠物的4例,相比上学期末的第五次检查(宿舍违规行为169例,其中饲养宠物8例)已有较大改善。查处结果及时反馈给各院系,如发现饲养宠物的行为将给予全院通报批评,违纪学生一律补考《学生手册》,且分数需达到85分以上,同时取消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后勤保卫处将继续加大对公寓宿舍的管理力度,指派安保人员负责监控宠物进入校园大门情况,发现带有宠物的学生进行登记并上报。公寓宿管负责学生公寓门口的把控,禁止学生带宠物进入宿舍,并进行学生登记上报处理。教职员工的宠物禁止带入学生生活区域和教学区域,禁止在校道遛宠物。学院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内容包含对宿舍内饲养宠物的处理。 


	学生处和后勤保卫处将加强联动协同、严管校内饲养宠物行为。依照校纪校规对违反者进行违纪处理。同时,结合院系、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开放投诉渠道,为学生营造舒适、健康的生活环境。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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