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收取管理费及水费不开发票
我是道滘金地城南艺境(备案名鼎峰香缇雅境花园)业主,连续几年缴纳物业管理费及水费,一直未开具发票,通过交涉已经开具了物业管理费发票,但是水费发票一直不不开具给我,找到物业反馈告知说水厂没有开票,但是我的费用是交到物业公司的,为什么让我去找水厂要发票,我现在连续要了一年的发票都找不到,就不能像电网一样由我们微信或者支付宝付款发票自动开具发送到我邮箱吗?是否存在故意不开具发票,偷税漏税行为,请予以查实,给到我发票,并且今后每月的发票都需要正常开具给我,谢谢!
阳光热线: 现就阳光热线编号207620标题为“物业收取管理费及水费不开发票”的投诉答复如下: 东莞市税务局高度重视该投诉件,经核查,被投诉物业公司的纳税人名称为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莞道滘金地城南艺境分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解释,由于供水的小型水厂未开具发票给该公司,该公司难以解决账务核算问题,导致未及时开具发票给业主。2月18日该公司已补开具发票(发票代码:4400173320,发票号码:65728641)给投诉人。如果投诉人需要进一步协助,可以直接拨打经办税务部门电话(号码为88336616),税务人员将按规定予以协助。 该公司未及时开具发票的行为违反了发票管理规定,市税务局已责成该公司严格按照发票管理规定开具发票,并同时责成上述小型水厂按规定开具发票。 此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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