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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江区阳光海岸交物业费,如果业主不要求开具发票,物业就开具收据,是否涉嫌偷税漏税

民民民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9-02-21 15:36:41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08415
处理用时:24天22小时56分
每个公民都知道,税取支于民,用支于民。东莞万江区阳光海岸交费物业费及停车费等费用时,如果业主不要求开具发票,物业就开具一张加盖物业公司公章的收据,绝大部分业主没有要求开据发票。该小区自业主入住以来,一直都是这样,是否涉嫌偷税漏税。个人还需交税个人所得税,何况企业,更应知道回馈国家,依法纳税,恳请政府彻查。
问政部门: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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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阳光热线:


	      现就阳光热线编号208415标题为“万江区阳光海岸交物业费,如果业主不要求开具发票,物业就开具收据,是否涉嫌偷税漏税”的投诉答复如下:


	      东莞市税务局高度重视该投诉件,经核查,被投诉公司的纳税人名称为东莞市高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万江阳光海岸管理处(以下简称“该公司”)。3月5日税务人员致电投诉人,投诉人表示该公司未拒绝其开具发票的要求。如果投诉人需要进一步协助,可以直接拨打经办税务部门电话(号码为21666112),税务人员将按规定予以协助。


	      此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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